魯政辦發(fā)〔2020〕2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應急救援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22號),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fā)〔2019〕2號),現就我省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內容
(一)預防與應急準備。
1.應急管理制度建設。
將研究制定省級應急救援領域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標準、技術規(guī)范,省級應急救援規(guī)劃編制,全省性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以及由省級直接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研究制定應急救援領域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標準、技術規(guī)范,區(qū)域性應急救援規(guī)劃編制、應急預案編制,以及市縣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2.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將省級應急指揮中心建設與運行維護,省級應急物資儲備,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國家和省級區(qū)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與運行維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國家級和省級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3.應急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
將全省統(tǒng)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省級主要負責省級部門信息系統(tǒng)軟硬件配備及維護;市縣主要負責本級信息系統(tǒng)軟硬件配備及維護。
4.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將省級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對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xié)調服務和監(jiān)督檢查,省級部門直接組織的安全生產巡查、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事項,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5.應急宣傳教育培訓。
將省級部門直接組織開展的全省性應急普法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組織開展的應急普法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二)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jiān)測預警。
1.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
將全國和省級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和重點隱患排查,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省級主要負責省級部門直接開展的跨市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數據質量核查、全省性風險區(qū)劃和防治區(qū)劃編制相關支出,以及省級為國家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撐的相關支出;市縣主要負責本行政區(qū)內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和隱患排查、數據質量核查、風險區(qū)劃和防治區(qū)劃編制相關支出,以及市縣為國家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撐的相關支出。
2.災害事故監(jiān)測預警。
將國家和全省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jiān)測預警體系建設,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省級主要負責省級部門直接實施的全省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建設支出;市縣主要負責本行政區(qū)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支出。
(三)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
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國家或省啟動應急響應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其他由市縣負責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等,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二、配套措施
(一)落實支出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理念,筑牢安全生產防線,按照確定的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切實落實支出責任。跨區(qū)域調動救援隊伍,按照“誰調動、誰補償”的原則承擔相應支出責任。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著力優(yōu)化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推進市以下改革。各市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實際合理劃分市以下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加強市級統(tǒng)籌,適當增加和上移應急救援領域市級支出責任,加大對區(qū)域內困難地區(qū)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縣級政府保障能力。
(三)協(xié)同推進改革。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同其他領域改革緊密結合、協(xié)同推進、良性互動、形成合力。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地質災害調查監(jiān)測等事項,按國家有關要求由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