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人民政府,黃三角農高示范區管委會:
《財政困難縣激勵性轉移支付暫行辦法》已經省委常委會第223次會議和省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財政廳
2020年12月11日
財政困難縣激勵性轉移支付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八大發展戰略的財政政策的通知》(魯政字〔2020〕221號)精神,更好地發揮省級資金激勵引導作用,激發財政困難縣(市、區,以下簡稱財政困難縣)發展內生動力,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辦法。
一、實施范圍
本辦法實施范圍為省定財政困難縣,即按照財政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辦法確定的計算口徑,年度可用財力不能滿足基本支出需求的縣(市、區),具體名單每年據實進行動態調整。
二、主要內容
(一)設立高質量發展獎,激勵縣級培植壯大財源。根據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中的“四新”及“十強”產業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長情況,對財政困難縣實施獎勵,引導其加快轉型發展、培育優質財源。對積極健全稅收保障機制、強化重點稅源管控、實際繳稅市場主體增加多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鼓勵其提高財政收入管理效能。
(二)設立支出結構優化獎,激勵縣級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以下簡稱“三保”)底線。全面實施縣級“三保”審核監控機制,強化縣級主體責任,切實兜牢“三保”底線。對年初足額安排“三保”預算、執行中優先保障“三保”支出,確保工資及民生政策全面落實,并及時提報“三保”預算及執行情況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對出現“三保”風險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財政困難縣,取消該項獎勵資格。
(三)設立財政管理績效獎,激勵縣級提升理財水平。強化預算管理績效評價,對財政困難縣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消化財政暫付款、加強國庫庫款管理等工作進行考評,評價結果好的給予獎勵,引導縣級全面提高財政管理水平、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設立政府債務和金融風險化解獎,激勵縣級防控風險。強化激勵約束,引導和督促債務高風險縣加快壓減隱性債務規模,降低不良貸款率,化解債務和金融風險。對政府綜合債務率控制在目標范圍內、存量隱性債務化解力度大、不良貸款率控制較好或下降較快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對政府綜合債務率當年上升20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橙色風險等級財政困難縣,以及政府綜合債務率未下降的紅色風險等級財政困難縣,取消該項獎勵資格。
(五)設立財政改革創新獎,激勵縣級大膽突破、先行先試。鼓勵探索創新機制,對財政困難縣在財政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方面,探索“招牌菜”“一招鮮”等創新性、示范性的做法,并在國家或省級層面復制推廣的,經省財政廳審核后給予獎勵。
(六)設立主動脫困獎,激勵縣級提高自我保障能力。鼓勵財政困難縣通過狠抓財源建設,增強自身造血能力,努力增收彌補自身財力缺口。對通過自身努力彌補“三保”缺口工作成效顯著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其中,對退出財政困難縣范圍的縣(市、區),在實施獎勵政策的基礎上,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按上年化解缺口額的一定比例核增基數補助,對三年內再次進入缺口縣范圍的,將全額扣回已獲得的增量基數補助資金。
上述獎勵政策實施期限為2021-2023年,實行綜合評價與單項評價相結合。其中,對綜合評價得分前10名的財政困難縣,分三檔給予獎勵(三檔分別為前3名、4-6名、7-10名),獎勵額度占資金總規模的20%;對單項評價得分前30%的財政困難縣,分三檔給予獎勵(三檔分別為前10%、11%-20%、21%-30%),獎勵額度占資金總規模的80%。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省市共幫機制。繼續增加省對財政困難縣、特別是省財政直接管理縣的轉移支付規模,支持縣鄉兜牢“三保”底線。市級財政也要加大對財政困難縣的幫扶力度,充分調動其加快發展、培植財源的積極性。
(二)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各財政困難縣要加強省級獎勵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統籌用于“三保”以及支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不得用于政府性樓堂館所、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建設。
(三)加強考評監督。省財政廳每年組織對財政困難縣工作落實和改革創新情況進行考評,對工作突出的,及時兌現獎勵資金;對違反規定騙取或未按規定使用獎補資金的,一經查實,省財政將予以扣減;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享受省級獎勵資格。
附:財政困難縣激勵性轉移支付政策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