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辦字〔2020〕16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規劃(2020-203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規劃
(2020-2030年)
為建立健全我省應急救援航空體系,進一步提升航空應急救援的響應速度、機動能力,擴大救援范圍,根據應急管理部《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方案》(應急〔2019〕89號)要求,制定本規劃,并作為《山東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2020-2030年)》的專項規劃配套實施。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關于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要求,踐行新發展理念,統籌協調各類資源條件,健全完善符合全省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救援需求的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全面提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為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合理覆蓋、及時高效原則。科學布局航空應急救援基地,動態部署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合理覆蓋全省主要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類型,建立及時高效的快速響應機制。
堅持資源協調、統籌利用原則。充分利用各類機場、物資儲備庫、應急中心等基礎設施,協調軍隊、公安、消防、交通運輸、通用航空公司等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完善信息與資源共享機制,提高協同應對和社會保障能力。
堅持前瞻導向、先進適用原則。充分評估航空應急救援應用場景及未來需求,適當加大先進適用的救援機隊、設備配置力度,前瞻性引入新興航空應急救援與保障技術,提升航空應急救援現代化水平。
(三)救援任務。
充分發揮直升機、固定翼飛機等航空器機動能力強、運動速度快、活動范圍大、受地形條件限制少等優勢,主要擔負空中偵察勘測、調度指揮、消防滅火、緊急輸送、搜尋救助、特殊吊載、應急通信等救援任務。
(四)發展目標。
1.體系建設目標。建設“一個體系”,形成資源整合、協同高效、覆蓋全省的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夯實“一個基地”,加強省航空護林站萊蕪基地(以下簡稱“萊蕪基地”)建設,成為全省航空應急救援網絡中心節點。打造“三支力量”,以萊蕪基地及區域基地專業救援能力為常規核心力量,以軍隊、武警、公安、消防及政府有關部門航空應急能力為支援力量,以通用航空企業為后備力量,形成多層次航空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2.能力建設目標。到2025年,以80公里為覆蓋半徑,初步形成“1+8+N”的航空應急救援基地網絡體系,實現執勤機組接到指令后50分鐘內起飛,起飛后30分鐘內到達救援現場。到2030年,以50公里覆蓋半徑為參考,加密航空應急救援網絡,全省形成25個以上的航空應急救援基地,與國家航空應急救援網絡深度對接,在任務需要時可服務于全國范圍的應急救援作業。
二、建設任務
(一)建立權責清晰的組織領導體系。
1.落實航空應急救援管理的領導責任制。明確各市、縣(市、區)及省直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健全完善航空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全省航空應急救援工作的部署實施。定期組織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召開協調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事項。
2.形成多方協作的航空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整合航空應急救援數據信息,搭建跨部門的省級航空應急救援大數據共享平臺,實現航空應急救援相關信息的共享與協同。定期組織開展實操性的航空應急救援訓練和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航空力量的協同作戰能力。探索建立與警務航空體系的信息共享與聯動指揮工作機制,實現與警航直升機的聯動指揮、協同出勤,保障重大航空應急救援任務、重大警務任務需求。實現與民航、警航等航空力量在基地布局、指揮調度、機務地勤、航油航材方面的相互開放、相互保障,提高資源利用率。
3.完善航空應急救援低空空域保障機制。推動形成由省政府牽頭組織,軍民航空管部門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航空應急救援空域保障機制。加快完善通用航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不斷增強低空空域飛行安全監控和管理能力。加快應急救援飛行計劃申請“綠色通道”建設,增強航空應急救援綜合保障能力。
4.建立重大突發事件航空應急預案。將航空應急救援機制納入全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等級,編制全省突發事件航空應急救援專項預案。針對全省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明確航空應急救援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以及航空應急救援派遣程序,做到有序有效應對。
(二)建立集約統籌的基礎設施網絡體系。
建立“1+8+N”三級航空應急救援基地結構,形成“萊蕪基地-區域基地-應急起降點”聯動的航空應急救援基礎設施網絡體系。
1.萊蕪基地。升級完善省航空護林站萊蕪基地,協同省自然災害應急救援中心進行建設,統籌協調機隊、救援隊伍、醫療機構、應急物資等航空救援資源,具備全省綜合性航空應急救援能力,以及航空應急指揮與調度能力,滿足全省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的航空應急救援要求。
2.區域基地。建設泰安、煙臺、威海、臨沂、濱州、青島、濰坊、濟寧8個區域基地,接受萊蕪基地調配,配備相應的設備物資,提供地面保障服務,執行區域救援任務。
——泰安基地協同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中心進行建設,重點滿足泰山及周邊地區森林消防需求。
——煙臺基地、威海基地、臨沂基地分別重點依托當地航空護林站、通用機場進行建設,重點滿足海上救援、森林消防以及氣象災害等救援需求。
——濱州基地、濰坊基地協同省危險化學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中心進行建設,重點滿足危化品事故救援并兼顧海上救援需求。
——青島基地協同省海洋災害應急救援中心進行建設,重點滿足海上救援、城市安防等應急救援需求。
——濟寧基地協同省礦山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中心進行建設,重點應對魯西南地區多發的地質災害并兼顧其他各類突發事件。
3.應急起降點。重點在河流湖泊、林區、城市應急避難場所、醫療機構等重要區域設置直升機應急起降點,將全省已部署的276個直升機停機坪、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直升機停機坪等納入應急救援航空體系,打通應急救援空地銜接的“最后一公里”。
(三)建立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體系。
1.合理化構建救援機隊。以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需求為導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籌全省救援機隊數量、類型、功能及布局,建設與救援場景相結合的“輕中大重”四型直升機體系,靈活配置旋翼無人機、大型偵察無人機,完善以直升機為主體、多種航空器相結合的救援機隊。
2.針對性配置專業救援設備。堅持按需配置、成本集約、定期檢修、適時更新原則,配置航空專業救援裝備,包括航空常規設備、航空防滅火設備、海上救援設備、航空巡查與探測設備、航空醫療設備、安全防護設備及應急處置設備等。定期對全省航空救援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適時對設備進行更新與補充。
3.前瞻性引入新型救援設備。堅持前瞻性、探索性、引領性原則,將航空領域新技術與全省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融合,重點探索5G技術、遙感探測技術、無人機技術、虛擬現實技術等前沿性技術應用,提升空地協同能力,實現信息精準捕捉與實時互傳。
4.健全完善物資保障體系。將航空應急救援物資保障納入全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實現與全省各類應急救援物資的共享共用。完善航空應急物資的快速調配機制,提升災情發生時航空救援基地、航空機隊、物資儲備庫之間的快速調配與響應能力。在省級和重點市物資儲備庫建設直升機臨時起降點,保障災情發生時利用直升機實現物資儲備庫與災區的精準對接。建立航空應急救援物資調撥預案,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定期開展全省取水水源地、醫療耗材、防護設備等物資資源調查與更新,確保重點林區火災發生時直升機可就近取水,災情發生時應急物資可以快速補充。
(四)建立高效健全的救援管理體系。
1.構建指揮響應體系。由上至下構建“省應急指揮中心-萊蕪基地-區域基地-應急起降點”航空應急救援指揮響應體系,協同交通運輸、消防、公安等部門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航空應急力量,建立“統一指揮、逐級上報”的航空應急救援響應流程,實現不同力量之間的協同運行、互聯互通。其中,省應急廳統籌指導全省應急救援航空指揮體系建設和航空應急資源的總體調配,并根據災害事故態勢、處置情況及工作需求下達救援任務指令。
2.搭建監測管理體系。加強救援設施設備管理,全面掌握救援飛機所處位置及機上救援設備、災情監測設備的參數、故障和巡檢等信息。加強監測數據管理,實時動態監測各類災害事故數據。建立三維展示系統,搭建航空應急救援指揮可視化系統,輔助救援任務決策。建立多源在線視頻會商系統,滿足多方參與視頻討論和信息共享。
3.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救援飛行安全,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飛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執飛航空器、機組成員、飛行條件、飛行申報等標準規范。強化救援作業安全,加強空中地面協同作戰,建立完善救援操作規范和應急預案流程,保證救援任務安全開展。強化人員防護安全,配備充足的救援器具與裝備,配置基礎作業保護裝備,保障救援人員應對一般性救援工作的安全開展。在應對可能危害救援人員生命健康的救援任務時,配備與救援任務類型相匹配的專用個人防護裝備。
4.建立災后評估體系。建立省應急廳與省自然資源廳、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相關部門災后評估工作協同機制。加強災害日常評估,充分發揮直升機、無人機等航空資源的能力,評估區域災害等級并劃定重點潛在危險區,為航空應急救援的日常巡查線路制定提供支撐。加強災害損失評估,開展災害等級評估、直接損失評估、間接損失評估、生態效益評估、設施設備損失評估、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潛在的社會影響評估等,全面評估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為完善航空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依據。加強救援實施后評估,對航空應急救援作業的實施過程、實施效果進行詳細評估,將作業經驗標準化并進行推廣,為未來救援任務實施提供參考和依據。對于救援失利的問題進行總結,在培訓及演練中作為重點。
(五)建立專業復合的人才隊伍體系。
1.加強救援機組隊伍建設,保證救援飛行任務順利開展。強化救援機組全時段備勤管理,進一步明確飛行員、航務人員與機務人員的責任分工,建立高效的機組人員任務響應與協同機制,形成快速應對各種飛行任務的能力。
2.加強特勤救援隊伍建設,打造應急救援主體力量。重點提升特勤救援人員索降、絞車救援、海上救援、救災設備使用等專業技術能力,滿足森林消防、海上救援、防汛搶險、物資轉運、人員救生等各類救援作業要求。健全并強化特勤訓練體系,形成專業化、多元化的救災能力,加強與其他救援力量的協同作戰能力,形成空地海一體化立體救援網絡。
3.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為實施救援提供技術支撐。構建涵蓋無人機駕駛員、通信保障員、心理輔導員等專業技術隊伍,協助救援機組完成災情監測、救援方案制定、救援作業及災后評估等任務。
4.加強交流合作能力建設,為航空救援提供人才隊伍保障。與國內外高等院校及其他航空培訓機構建立交流合作機制,支持建立定向培養機制,吸納優秀畢業生進入航空救援基地工作,拓展航空應急救援人才引進與培養渠道。
(六)建立協同有力的社會動員體系。
1.以行業協會為紐帶集結社會力量。依托通用航空、應急管理行業協會,搭建社會航空救援協作服務平臺,引導社會力量有序高效參與應急救援行動。由省通用航空協會牽頭,統籌航空應急救援社會力量信息化建設。
2.建立社會力量救援參與機制。采取與通航公司、地方專業隊伍、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共訓共練、救援合作機制。明確航空應急救援社會力量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響應層級與角色分工,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
3.完善社會力量救援保障機制。探索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航空應急救援,對開展航空應急救援的社會單位及個人按規定予以補償,鼓勵社會航空救援力量發展與壯大。
三、萊蕪基地建設
到2025年,將萊蕪基地建設成為全省應急救援航空體系的中心節點,承擔救援機隊調度、救援任務派遣、飛行協同指揮等航空救援職責,對基地現有設備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全面提升航空應急救援關鍵能力。
(一)組織機構建設。
1.組建基地。以省航空護林站萊蕪基地為基礎,建設山東省航空應急救援中心基地,實現全省應急救援航空力量一體指揮、規范管理和高效救援。
2.拓展功能。將省航空護林站原有森林航空防滅火功能擴充至兼顧地質災害(含地震)、防汛搶險、生產安全事故等綜合性多災種航空應急救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3.充實力量。加強省航空護林站隊伍建設,實行24小時專人值守制度,提升專業隊伍的技戰術水平,保障全省航空應急救援任務的順利開展。
(二)指揮平臺建設。依托現有基礎設施及相關設備,改擴建指揮平臺系統,提升通信網絡系統、配備災情監測(機載)系統,建設高效互聯互通、空地與空空實時傳輸的航空應急指揮調度平臺,滿足多災種應對、快速響應、靈活處置、上下聯動的應急指揮需要。
(三)救援能力建設。實施萊蕪基地夜航系統及停機坪改造提升工程,建設M-26直升機維修機庫,按需提升直升機駐防能力,逐步形成機型搭配、層次清晰、功能完善的航空應急救援機隊和特勤隊伍,為應急救援提供綜合性航空救援力量,支撐多地同時開展應急救援任務。
(四)物資儲備建設。統籌現有庫房資源,完善省級航空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重點儲備消防物資、應急藥品、緊急救助物資、航空巡查相關設備、直升機航材等,滿足各類航空應急救援任務要求。規范應急物資出入庫流程、賬目清點、日常巡查、維護保養等,并針對物資使用時效,制定定期檢驗測試計劃,保證應急物資的可靠性。定期開展物資調運實戰演練,在任務需要時可為區域航空應急救援基地提供物資轉運保障。
(五)培訓演練基地建設。搭建航空應急救援培訓演練體系,面向救援飛行機組、救援作業、地面保障、應急指揮管理等相關人員,進行理論培訓、技能訓練和綜合場景演練,全方位提升航空應急救援能力。
(六)應急產業發展。以我省及我國主要災情需求為導向,在基地周邊適當布局航空救援設備制造、監測預警設備制造、應急防護設備制造、應急工具制造、應急處置專用設備制造等應急產業上下游制造項目,有效提高救援保障能力、動員能力。
四、分期實施路徑
(一)建設調整期(2020-2022年)。重點完成萊蕪基地改造提升工程,配齊航護設備設施。完成泰安、煙臺、威海等區域應急救援基地管理機構調整及泰安專用直升機場建設,開展野外停機坪、應急起降點建設,啟動重點航護區水源地調查,購置旋翼無人機并布防至相關基地,基本建立與省內其他航空應急救援力量的協同救援機制。
(二)全面推進期(2023-2025年)。重點完成區域基地改造建設工程,確保全省航空應急救援基地均具備直升機駐防能力。萊蕪基地增配固定翼飛機,大型直升機駐防泰安基地、煙臺基地,增購旋翼無人機分別布防至相關基地。各基地配備相應規模特勤救護人員。
(三)完善提升期(2026-2030年)。進一步完善提升各應急救援基地基礎設施和航護設施,全省救援航空器、救援機隊、特勤人員與救援任務需求相匹配。
五、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納入全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設中,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推進各項任務舉措落地見效。
(二)加快規劃實施。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準確聚焦階段任務,列出清單,細化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規劃實施跟蹤評估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
(三)強化政策引導。進一步健全政策體系,支持航空應急救援隊伍與地面消防隊伍融合發展。完善航空應急救援人才待遇及獎勵政策,明確其社會地位、福利待遇、權利義務。
(四)創新資金投入保障。構建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救援航空體系資金保障機制。積極申請并妥善使用中央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重大工程項目。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與監督,保障航空應急救援必要經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