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辦字〔2020〕170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規劃(2020-203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規劃
(2020-2030年)
為加強全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提高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并作為《山東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2020-2030年)》的專項規劃配套實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重要論述,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建立健全集中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為目標,按照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理順體制、明確職責、優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標準規范和管理機制,通過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構建政府、企業(商業)、社會、使用單位相銜接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有保證,有效應對重大突發事件。
二、規劃目標
以補短板強弱項為導向、以理順體制機制為保障、以整合優化職能為支撐,2025年基本建成分級分類管理、反應迅速、保障有力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全省應急物資儲備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30年建成分級分類儲備、規模適度、品種齊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布局、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度,提高防范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能力。
——應急物資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完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物資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形成職責分工明晰、管理職能完備、協作機制健全、靈敏高效、上下聯動的應急物資管理體系。
——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科學完備。加快構建以政府實物儲備為基礎、企業(商業)儲備和產能儲備為輔助、社會化儲備為補充的應急物資儲備格局,重點加強生活保障類、醫療衛生類、搶險救援類和特殊稀缺類物資儲備,逐步形成品類齊全、規模適度、布局完善、信息共享、調撥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基本滿足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需要。
——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持續改善。加強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器材配備,加快構建綜合消防救援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互為支撐的裝備保障機制,促進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能力顯著提升、專業救援隊伍不斷壯大、航空應急救援體系基本形成、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發展,有效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應急物資要素配置持續優化。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調配、緊急調撥、采購等制度,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物聯網等數字技術,提高應急狀態下的要素高效協同配置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制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整合優化分散在省有關部門(單位)的應急物資管理職能,加快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協調,統分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保障體制。建立應急物資監督評估和動態監測制度,探索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效能評估制度。各市、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建立相應工作機制。
2.實行分級分類儲備。建立以省級儲備為支撐、市級儲備為依托、縣級儲備為基礎的全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級落實分級儲備責任,結合歷年突發事件發生頻次及影響范圍、群眾生活習慣、民族習俗、災害特點等,兼顧跨區域、跨部門增援需要,分別確定應急物資儲備重點。省級按照同時應對處置2個區域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所需,主要儲備需求量大、保障程度高、緊迫性強以及價值高、生產周期長或需要定制的應急物資。市、縣(市、區)根據應對處置較大及一般突發事件所需,儲備符合區域突發事件特點的應急物資。各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承擔應急物資儲備任務,科學確定各類應急物資的儲備規模和方式。
3.建立健全分級響應協同保障機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級應首先動用本級應急物資儲備。在本級儲備難以保障時,可向上一級提出應急物資調用申請,調用申請應明確需要調用的應急物資種類、規格和數量及調運時間和地點等內容。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全省應急物資的調配調用,建立協同保障機制。經省委、省政府應急物資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由相應指揮部向有關市和省有關部門發出調撥指令,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調撥指令,負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調運等工作,并及時報告應急物資調運情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可向中央申請調撥應急物資。
4.建立持續改進完善機制。根據省內外重大突發事件典型案例,通過情景推演、模擬演練、復盤實操等方式,對應急物資儲備體系進行環節檢驗、能力評估,結合部門需求和專家論證意見,定期對儲備體系查漏補缺,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持續改進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儲備的應急物資能適應形勢任務需要并實現螺旋上升式改進。
(二)加強生活保障類物資儲備。
1.強化政府實物儲備。發揮政府實物儲備的民生保障主導作用,重點儲備2大類4中類10小類生活保障應急物資(見專欄4),確保重大突發事件發生12小時內保障受災人員得到初步救助,24小時內保障受災人員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按國家相關標準,省、市、縣三級政府儲備分別能夠保障12-20萬、4-6萬、0.5-0.7萬緊急集中轉移安置人口的物資。自2021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實物儲備規模,到2023年年底,省、市、縣三級政府實物儲備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并實現動態平衡。
2.優化提升倉儲設施建設布局。加強政府實物儲備能力建設,加強省級救災物資中心庫建設,新建省級綜合應急物資倉儲基地,增強倉儲功能。各市結合區域突發事件特點,針對應對處置需求,新(改、擴)建市級綜合應急物資倉儲設施。縣級可依托綜合性物流中心、國有糧食儲備庫或產能企業倉庫統籌建設綜合應急物資倉庫。綜合考慮山東沿黃市縣黃河防汛搶險物資儲備需求,確保每個沿黃市縣具有一處綜合應急物資倉庫。
3.加強企業(商業)和產能儲備。對于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需要快速供應且難以長期儲存的物資,發揮財政政策的引導激勵支持作用,實行企業(商業)儲備。企業(商業)儲備能夠保障10萬緊急集中轉移安置人口的物資,產能儲備能夠保障15萬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的物資,主要儲備礦泉水、肉食品、食鹽、食糖、藥品以及少量的成品糧、食用油等生存或生活必需品。各職能部門應選擇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作為承儲企業,每年年初組織對企業(商業)和產能儲備合同進行修訂完善。
(三)加強醫療衛生類物資儲備。
1.科學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均醫用物資消耗上限,按照不少于1個月的用量,重點儲備人員安全防護、緊急醫療救護等應急物資。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政府實物儲備、企業(商業)儲備、產能儲備機制,科學確定各級衛生類應急物資儲備的品類、規模、方式和布局,加大重點應急物資采購儲備,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
2.提升專業倉儲能力。依托省級倉儲設施及6個代儲庫,規劃建設省級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衛生防疫、院前急救、藥品疫苗等應急物資。市、縣依托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規劃建設衛生應急物資倉儲設施。
3.強化產能儲備。立足我省產業實際,建立或儲備必要的醫療衛生應急物資生產線,并動態優化調整。支持應急征用企業實施穩產、擴產、轉產等技術改造,保障醫療衛生物資產能穩中有升。支持相關科研機構及企業研發疫苗、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支持中醫藥有效治療技術和藥物研發,加快公共衛生領域科技成果轉化。
(四)加強搶險救援類物資儲備。
搶險救援類物資以政府實物儲備和專業隊伍能力儲備為主要儲備方式。企業(商業)儲備重點面向具有使用率不高、市場供應充足、不具備政府儲存條件等特點的搶險救援物資。產能儲備重點面向具有急需程度低、生產周期短、能迅速投產或轉產,需求量大且易損易耗或保質期短等特點的搶險救援物資。
1.防汛抗旱。依托省級儲備設施、防汛抗旱應急救援中心建設省級綜合防汛抗旱物資分儲中心和防汛抗旱應急物資儲備庫。在洪澇災害易發區新建膠東、魯北、魯中、魯南、魯東南5個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儲備庫。防汛抗旱類重點儲備現場管理與保障類、工程搶險與專業處置等2大類物資,包括水下營救、巖土工程施工、防洪排澇作業、水工工程作業等13小類,多功能水下搶險勘察車、水陸兩棲挖掘機械、防汛搶險打樁機、自移動排水泵車、水下焊接、切割設備等59種應急物資。水旱災害防御類重點儲備工程搶險與專業處置1大類物資,包括水下營救、巖土工程施工、防洪排澇作業、水工工程作業等14小類,水下爆破設備及潛孔鉆、搶險自卸車、多功能打樁機、自移動排水泵車、噴泵組合式搶險舟等79種應急物資,包括擋水子提、吸水膨脹袋、砂石料和塊石等消耗類和非裝備類應急物資。
2.森林火災。依托森林火災區域應急救援中心(泰安),加強省級森林滅火物資儲備。在泰山、蒙山、嶗山、昆崳山等重點林區規劃建設省級森林滅火物資儲備直屬庫。重點儲備工程搶險與專業處置類物資,包括火災處置、消防防護、野外生產、無線通訊、專用車輛 5小類,便攜式滅火機、SXP森林消防風水化快速機動站、山地遠程輸水車、集成吊倉、串聯水泵等35種應急物資。
3.危化品事故救援。依托危化品事故區域應急救援中心(淄博),結合現有19支和新建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儲備各類搶險救援、個人防護等物資。重點儲備工程搶險與專業處置、現場管理與保障2大類,包括火災處置、堵漏作業裝備與材料、陸地運輸、環境監測、現場警戒等8小類,消防機器人、泡沫消防車、60米以上大跨距折臂高噴消防車、排煙消防車、照明消防車、防化洗消消防車等69種應急物資。
4.礦山事故救援。依托礦山事故區域應急救援中心(濟寧),結合現有19支和新建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儲備各類搶險救援、個人防護等物資。重點儲備工程搶險與專業處置、現場管理與保障2大類,巖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等15小類,全液壓鉆機、大口徑鉆機、多功能快速鉆機、全液壓坑道鉆機等94種應急物資。
5.地震救援。依托省級綜合消防救援等專業隊伍儲備,重點儲備工程搶險與專業處置、現場管理與保障、生命救援與生活救助3大類,地震監測、消防防護、生命搜索、破拆起重、巖土工程施工等12小類,雷達探測、船艇、水陸兩用破拆工具組等37種應急物資。
6.其他。其他搶險救援物資儲備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根據保障任務和實際需求采用適當方式儲備。
(五)加強特殊稀缺類物資儲備。
特殊稀缺類物資對于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作用巨大且價值較高、市場稀缺,以政府實物儲備和專業隊伍儲備為主,企業(商業)儲備和產能儲備為補充;對于短期內急需的工程機械裝備,盡可能通過社會化儲備方式儲備;實戰化物資裝備重點依托綜合性救援隊伍和省級專業救援隊伍配備。對不宜由專業隊伍儲存但需日常維護保養的物資,依托5個區域救援中心、3個區域滅火與應急救援中心和專業庫儲備。
(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裝備配備。
專業隊伍能力儲備是應急救援類物資裝備的重要儲備方式。全省在綜合消防救援隊伍和現有19支省級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基礎上,依托大型企業救援隊伍新建省級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規劃建設隧道救援、道路搶通、海上搜救等專業救援隊伍。按相關規定標準和實際需求配備相應物資裝備。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裝備器材。在重點風險聚集區分別建設森林火災(泰安)、自然災害(濟南)、海洋災害(青島)、危化品事故災害(淄博)、礦山和地質災害(濟寧)等5個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魯東(煙臺)、魯中(淄博)、魯南(濟寧)等3個區域滅火與應急救援中心,強化特殊裝備器材配備,提高重大災害綜合救援能力。優化消防執勤布防體系,加強多種災害處置裝備器材配備,配備全地形衛星動中通指揮車、舉高消防車、高風壓排煙消防車、偵察(滅火)機器人等重要物資,提高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水平。
2.省級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器材。加強現有19支省級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托大型企業,在安全生產(隧道、事故、海上)、自然災害等領域新建一批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智能掘進機、生命探測儀、充氣式水上救生/逃生艇、水陸兩棲運輸車等重要裝備器材。
3.防汛抗旱專業隊伍裝備器材。全省建設不少于5支省級區域防汛抗旱專業隊伍,配備水下勘察機器人、水陸兩棲運輸車、水陸兩棲挖掘機械等重要物資。加強現有16支省級水旱災害防御隊伍建設。各市、縣(市、區)要規劃建設1-2支本級防汛抗旱(水旱災害防御)專業隊伍,配備水上救援機器人、大流量移動泵站、管涌探測儀等重要裝備器材。強化省、市、縣三級具有水旱災害防御任務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常備隊伍建設,并足額配備裝備器材。
4.森林消防專業隊伍裝備器材。全省13個森林防火重點市、92個森林防火重點縣分別建設1支森林消防專業隊伍,配備山地遠程輸水車、集成吊倉、大功能自動調壓中繼功能泵等重要裝備器材。
5.航空救援隊伍裝備。依托萊蕪雪野航空應急救援基地和M26直升機等現有航空力量,加快泰安、煙臺、臨沂、威海4個區域基地建設。到2021年,H-135直升機部署總數達到13架。到2030年,全省航空應急救援機隊規模進一步完善。
(七)增強應急物資要素配置能力。
1.建立應急采購調撥機制。分級分類評估應急物資需求,制定應急物資采購儲備規劃,健全應急物資分級分類儲備標準和目錄,科學確定政府實物儲備、企業(商業)儲備、產能儲備、專業隊伍能力儲備和社會化儲備的比例及數量。按需制定應急物資年度采購計劃,規范采購流程,提高采購效率。科學合理制定應急物資緊急籌措計劃,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的調撥機制,完善調撥程序,規范調撥流程,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作、部門互動、資源共享的應急物資調撥保障制度,提高社會救援力量參與積極性。
2.建立集中存儲輪換機制。按照總量穩定、用舊儲新、等量補充、動態輪換的原則,建立分級負責、緊密銜接、科學高效的應急物資輪換管理制度,科學確定應急物資儲存期限,結合洪澇、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危化品和礦山事故等特點,以及救援隊伍裝備配備需求,通過供應周轉、調撥使用、市場銷售、返廠輪換、代儲輪換等模式,適時倒庫更新,實現應急物資儲備的良性循環,最大限度發揮物資存儲效能。
3.建立保障聯動機制。建立政府實物儲備、企業(商業)儲備、產能儲備、專業隊伍能力儲備和社會化儲備互聯互通的應急物資保障聯動機制。根據應對處置需求,依次動用實物、隊伍、企業、產能等儲備,以緊急采購、臨時征用、社會捐贈等作為補充,形成穩定可靠的應急物資供應鏈。建立應急狀態下緊急生產、緊急采購等緊急保障機制,構建全省統一、聯通全國的應急物資采購供應平臺。規范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程序,統一組織原材料供應,安排定點生產,強化能源要素保障,確保生產供應有序有力。
4.建立高效運輸配送機制。依托各類交通設施建立應急物資優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關機制,提高應急物流配送效率。制定省內高速公路應急物資和應急隊伍運輸免費通行制度。建立航空、高鐵應急物流專班、專列制度,補齊航空、醫藥、冷鏈物流短板。借助社會力量,與大型物流企業深入合作,提高應急物資分發和配送能力,實現物資調運4小時省內全覆蓋。
5.建立應急物資社會化儲備機制。對不宜由政府實物儲備的易耗類、保質期短的物資和大型裝備,統籌利用企業、個人倉儲設施,采取簽訂協議儲備合同、協議供貨合同、委托代儲等多種方式,實施社會化儲備。鼓勵、引導、指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家庭儲備必要應急物資。
6.加快培育應急產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優化產業布局,推動優勢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地方(專業)應急產業園區,實現應急物資與裝備核心技術自主創新關鍵性突破,產能布局進一步優化,產業支撐能力顯著增強。2025年重點應急物資70%以上省內能生產,80%以上省內有經銷,90%以上短時可籌集。2030年重點應急物資80%以上省內能生產,90%以上省內有經銷,100%短時可籌集。
(八)提升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水平。
1.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系統總體架構。按照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構筑“一庫兩系統”總體架構,形成全省統一的應急物資管理信息化平臺。統一實現機構、人員、設施、物資、裝備的全方位數字化管理,涵蓋應急物資信息采集、采購、儲備、運輸、調撥、配送、使用、回收全過程,為日常管理和災時指揮調度提供信息化支撐。
2.建設應急物資信息資源庫。制定信息系統數據標準,統一分類編碼和命名規范,建立全省統一的應急物資信息資源庫,涵蓋省、市、縣三級政府實物儲備、企業(商業)儲備、產能儲備、專業隊伍能力儲備和社會化儲備,以及國內外應急物資生產企業、上下游配套企業等信息,實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3.建設應急物資管理系統。通過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各部門應急物資、儲備庫、隊伍、裝備等信息的動態更新、統一匯聚和展示,對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實施全周期動態監測預警,實現應急物資管理全過程100%數字化管理。通過企業產能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對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停產、轉產、擴產以及重點上下配套企業產能等信息進行定期更新、綜合監測,加強應急物資產能綜合監測預警,實現對各種儲備方式的動態調整。
4.建設應急物資調配系統。借助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移動互聯、區塊鏈等先進技術,根據重大突發事件物資需求,整合信息并深度挖掘,形成應急物資調配的全景視圖,實現應急物資需求、調撥、運輸、緊急生產、分發配送、征用、捐贈全流程整合管理。運用人工智能技術對沉淀的信息價值進行充分挖掘,為后續決策提供輔助支持,推動應急物資調配智能化。
(九)加強法規制度建設。
1.建立健全制度規范。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對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的職責分工、采購儲備、倉儲管理、調撥運輸、分發使用、回收報廢、經費保障等進行規范。
2.強化政策扶持。各級要加強對政府應急物資儲備資金的預算管理,年度儲備計劃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財政收支狀況相適應,與本級預算相銜接,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物資儲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加強對應急物資儲備項目的事前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要條件。健全落實適用于應急物資商業儲備和產能儲備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整合各類信息資源,建立健全生產企業、經營單位、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的應急物資共用共享機制,制定征用補償制度,實現應急物資供需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各類保險機構作用,豐富保險種類,擴大商業保險承保和賠付范圍,完善風險分擔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