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金〔2021〕11號
各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分行營業管理部)、銀保監分局,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財政局,省屬各金融企業,各有關財產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全省金融工作,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協同作用,加大財政資金整合力度,強化預算績效結果應用,經研究,現就2021年金融創新發展引導資金各獎勵(補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出方向
(一)多層次資本市場補助政策。對我省已完成規范化公司制改制,申請在滬深交易所、新三板精選層及境外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經具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或機構正式受理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申請募集資金規模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上限為200萬元。對重組上市并將注冊地、納稅地遷至山東省內的企業,給予最高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對在新三板(不含精選層)掛牌融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股票融資規模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二)直接債務融資獎勵政策。對省內企業債、公司債及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企業、主承銷機構及擔保增信機構,分別給予一定獎勵。相關補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直接債務融資引導獎勵辦法〉的通知》(濟銀發〔2018〕171號)有關規定(摘要見附件11)執行。我省以外的主承銷機構及擔保增信機構需提供省內法人分支機構證明并作為接收獎勵資金的主體。
(三)無還本續貸獎勵政策。對評選為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先進單位和優秀組織單位的銀行業機構,給予一定獎勵資金。相關獎勵政策按照《山東省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獎勵暫行辦法》(魯金監字〔2019〕259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市場化債轉股獎勵政策。鼓勵引導銀行機構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對實施市場化債轉股落地項目的債權、債務方單位,按照分別不超過落地實施金額的萬分之一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工作經費補助,可將一定比例(不超過50%)用于獎勵工作團隊。
(五)“齊魯金融之星”補助政策。對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齊魯金融之星”,在管理期內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津貼補助。
(六)企業復工復產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對于2020年承保企業復工復產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省財政按每家企業保費的50%給予補貼,相關補貼按照《關于印發
統籌考慮本年度省級預算規模,一至四項申報項目經全省統算后,測算獎勵資金總額低于10萬元的企業、機構不再納入獎勵范圍。以上資金獎勵范圍均不含青島。
二、項目申報材料
(一)多層次資本市場補助政策
擬上市企業申報材料:
(1)資本市場發展引導資金申請表(附件1);
(2)企業申請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精選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須提供有權部門(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的受理證明材料;
(3)企業申請在境外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須提供境外證券監管部門出具的發行股票和上市的受理函或境外證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申請確認函;
(4)保薦機構出具的(申請)募集資金證明文件。
重組上市申報材料:
(1)企業重組上市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3);
(2)遷入我省上市公司的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核準批復文件復印件;
(4)重組實施情況報告書;
(5)我省企業實現境外借殼上市的,提供將境內資產直接注入上市公司的證明材料。
新三板掛牌融資企業申報材料:
(1)資本市場發展引導資金申請表(附件1);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具的關于同意該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函;
(3)主辦券商出具的募集資金證明文件;
(4)募集資金入賬的會計憑證及銀行詢證函。
(二)直接債務融資獎勵政策
債券發行企業申報材料清單:
(1)山東省直接債務融資發行獎勵申請表(企業版)(附件4);
(2)企業在獎勵年度內完成發行的債券,其獲得的有權部門出具的發行批準、備案文件復印件;
(3)債券上市公告書或其他債券完成發行的證明材料;
(4)企業注冊地(具體到縣、區),企業聯系人及手機號。
主承銷機構申報材料:
(1)山東省直接債務融資發行獎勵申請表(承銷機構版)(附件5);
(2)債券承銷明細表(附件8);
(3)主承銷機構在獎勵年度內主承銷的,已完成發行的債券的發行批準、備案文件復印件;
(4)債券的上市公告書或其他債券完成發行的證明材料;
(5)與債券發行企業簽訂的主承銷協議;
(6)采取聯合主承銷方式的,請提供能夠證明承銷金額的其他材料;
(7)承銷機構聯系人及手機號,承接獎勵資金的省內法人分支機構戶名、開戶行、賬戶、大額支付號。
擔保增信機構申報材料:
(1)山東省直接債務融資發行獎勵申請表(擔保增信機構版)(附件6);
(2)債券擔保增信明細表(附件9);
(3)擔保增信機構在獎勵年度內提供擔保增信的,已完成發行的債券的發行批準、備案文件復印件;
(4)債券的上市公告書或其他債券完成發行的證明材料;
(5)與債券發行企業簽訂的擔保協議復印件;
(6)擔保增信服務費用收取金額及收訖證明;
(7)擔保增信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承接獎勵資金的省內法人分支機構戶名、開戶行、賬戶、大額支付號。
產品創新專項獎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為創新債券產品的發行企業、承銷機構和擔保增信機構。
(1)山東省直接債務融資產品創新專項獎申請表(附件10);
(2)創新債券產品的發行批準、備案文件復印件;
(3)創新債券的上市公告書或其他債券完成發行的證明材料;
(4)承銷機構需提供主承銷協議復印件,聯合承銷的請提供能夠證明承銷金額的材料;
(5)擔保增信機構需提供擔保協議復印件、擔保增信服務費用收取金額及收訖證明;
(6)承銷機構聯系人及手機號;承銷機構和擔保增信機構需提供承接獎勵資金的省內法人分支機構戶名、開戶行、賬戶、大額支付號。
備注:以上申報材料中的制式表格均需按要求加蓋公章,其余材料首頁蓋章。報送公司債申報材料時,需向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證監局各報送一份材料。已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債務融資工具相關申請材料的無需重復申報。
(三)無還本續貸獎勵政策
(1)本機構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開展情況報告和業務開展情況表(附件12);
(2)本機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無還本續貸企業名單制、創新無還本續貸產品服務、完善優化業務流程、改造完善業務系統、完善考核及激勵機制、受表彰和批示及媒體報道等情況(請在報告中逐項列明情況);
(3)省級管轄行對參評機構審查同意參評的意見(適用參評機構:全國性銀行二級分行);
(4)參評機構對參評數據及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材料申報、審核要求詳見無還本續貸獎勵政策補充說明(附件13)。
(四)市場化債轉股獎勵政策
(1)市場化債轉股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14);
(2)獎勵資金申請報告(正式文件);
(3)市場化債轉股簽約資金及落地實施資金規模證明材料(復印件);
(4)募集資金入賬的會計憑證(復印件)。
三、資金申請、審核、撥付流程
(一)直接債務融資獎勵資金申報流程。申請獎勵的省內債券發行企業應于3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按照債券類型分別提交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債務融資工具)、所在設區市發改委(企業債)、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公司債)。人行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于3月23日前將直接債務融資發行獎勵匯總表(企業版)(附件7)及企業申報材料分別報送人行濟南分行(債務融資工具)、省發改委(企業債)、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山東證監局(公司債)。
申請獎勵的債券主承銷機構、擔保增信機構應于3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按債券類型分別報送人行濟南分行(債務融資工具)、省發改委(企業債)、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山東證監局(公司債)。
產品創新專項獎與前述獎勵不重復申報,申請獎勵的企業和機構參照前述獎勵的申報流程和時間節點將申報材料按債券類型分別報送人行濟南分行(債務融資工具)、省發改委(企業債)、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山東證監局(公司債)。
(二)無還本續貸獎勵資金申報流程。全國性銀行一級分行、農商行行業管理部門申報參評優秀組織單位的,按程序于3月18日前分別提交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和省財政廳。全國性銀行二級分行、城商行(含民營銀行)及異地城商行省內管轄行、農商行及村鎮銀行申報參評業務先進單位的,按程序于3月18日前提交所在參評市評審部門。各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于3月26日前將初審意見及機構申報材料報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并分別報山東銀保監局和省財政廳。
(三)其他獎勵資金申報流程。縣級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簽章確認,會同縣(區)級財政部門于3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市級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匯總各縣(區)及市屬金融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章確認,會同市級財政部門于3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省級主管部門。上述所有支出方向涉及的省級主管部門,應于4月15日前將所負責資金審核意見正式文蓋章后報省財政廳。資金撥付及預算管理等繼續按照《山東省省級金融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金〔2019〕25號)、《關于印發山東省金融創新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金〔2018〕55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資金報送要求。各申報單位須按規定如實報送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資金。對于虛報材料,騙取引導資金的,財政部門應追回資金,取消其獲得獎勵資金的資格。對于不按規定執行國家金融企業財務制度和不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可根據具體情況,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加強資金審核管理。各級各部門要確保申報材料的合規有效,并按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報送有關材料,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備案、存檔管理,及時將資金審核結果反饋至申報單位。同時,加強引導資金跟蹤問效機制、及時準確的掌握資金的使用和效果情況,按要求做好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三)強化資金用途管理。各申報單位要建立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風險防控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申報項目使用資金,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并按要求配合做好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財政廳: 唐琦 0531-82669604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王強 0531-51783918
省發展改革委: 武燕 0531-51783135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楚曉光 0531-86167652
山東銀保監局: 李增亮 0531-86193533
山東證監局: 黃鑫 0531-86106948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