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采〔2021〕7號
各市財政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現將《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以下簡稱《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運用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時期,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符合國際慣例的政府采購政策體系。《辦法》的出臺及施行,將更好發揮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發展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更加有力地促進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各級采購人作為政府采購活動的發起者和需求主導者,要充分認識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落實工作,認真學習《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落實采購政策的內部決策和執行機制,切實擔負起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主體責任。
二、嚴格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辦法》對如何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了明確措施和要求,各級主管預算單位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嚴格遵照執行、不折不扣抓好落實。
(一)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項目,要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各采購人要嚴控“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情形”,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該項目政府采購預算全部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
(二)對非預留份額采購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標的的相關行業平均利潤率、市場競爭狀況等,對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10%(工程項目為3%-5%)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也要按《辦法》規定給予相應價格評審優惠。
(三)要規范開展采購活動,切實保障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合理確定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通過發布公告方式邀請供應商后,符合資格條件的中小企業數量不足3家的,應當中止采購活動,按《辦法》有關規定重新組織采購活動。采購項目涉及中小企業參與的,采購文件應當明確《辦法》規定的相關內容,確保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及時完善落實政策的配套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要堅持務實管用、便捷高效的原則,及時根據《辦法》相關要求,完善預算編制系統、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配套設置,修訂政府采購文件范本,調整部門績效考核指標,引導和督促各級主管預算單位、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積極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一)做好系統保障支撐。結合預算管理一體化總體推進部署,在預算編制、計劃備案、信息公開、合同備案環節,將政策要求內嵌于信息化系統,實現系統自動比對校驗、數據實時統計分析,督導各預算單位、采購代理機構積極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二)加強信息公開監督。中標、成交供應商享受《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隨中標、成交結果公開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在公示中標候選人時公開中標候選人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讓社會公眾監督政策落實,避免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三)強化績效考核評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將主管預算單位和采購人落實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情況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績效綜合評價范圍,加大對采購代理機構落實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監督檢查的力度,強化考核評價結果應用。同時,對政府采購各方主體違反《辦法》相關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山 東 省 財 政 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