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國資委:
現將《2021年度指導監督市縣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扎實做好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工作,積極開展縣(市、區)國資監管指導監督工作,推動全省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
山東省國資委
2021年4月25日
2021年度指導監督市縣國有資產
監管工作計劃
一、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方面
(一)舉辦全省國資系統市縣“一盤棋”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培訓班。(2021年5月,對外合作與綜合協調處)
(二)開展對市縣兩級國資監管機構工作調研。針對市縣國資監管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重點市縣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專題座談會,指導市縣科學開展國資監管工作。(2021年5-6月,對外合作與綜合協調處)
二、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方面
(三)開展各市縣2020年度產權登記匯總分析工作。收集、審核、匯總、分析各市縣2020年度國有企業產權登記有關情況。(2020年12月-2021年3月,產權管理處)
(四)加強國有企業債券風險防控工作。召開全省國有企業債券風險防控工作暨債券融資業務培訓會,進一步推動各市防范化解國有企業債券違約風險,部署建立市級層面國有企業債券風險監測預警工作機制(2021年4月);督促和指導各市做好國有企業債券風險防控工作(2021年全年)。(產權管理處)
(五)開展民企掛靠國資問題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督促和指導各市開展民企掛靠國資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定期調度和通報工作進展情況。(2021年4-7月,產權管理處)
(六)召開全省國有產權管理工作暨業務培訓會議。傳達全國國有產權管理工作會議精神,部署我省產權管理工作,開展產權管理業務培訓。(2021年6-7月,產權管理處)
(七)加強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監督工作。指導各市國資監管機構規范開展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監督工作。(2021年全年,財務監管處)
(八)加強月度財務快報數據報送及分析。督促各市縣國資監管機構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國有企業月度財務快報數據,指導其科學分析財務快報數據,推動國企高質量發展。(2021年全年,財務監管處)
(九)開展2020年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審核工作。收集、審核、匯總各市國資監管機構2020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數據。(2021年4月,財務監管處)
(十)組織召開省屬企業及市國資委考核分配會議。傳達精神,交流經驗,培訓政策,部署考核分配重點工作。(2021年11月,考核分配處)
(十一)強化境外國有資產監管。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指導相關市做好所監管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相關工作,對所監管企業境外國有資產情況進行摸底,匯總統計摸底情況(2021年5-6月);指導有關市建立完善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相關制度措施(2021年7-11月);匯總相關市有關工作年度開展情況(2021年12月)。(監督與稽查工作處)
(十二)強化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指導各市國資監管機構完善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配套制度(2021年5-10月);結合工作調研,組織開展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回頭看”自查(2021年6-8月);調度各市國資委年度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開展情況(2021年12月)。(監督與稽查工作處)
(十三)完成本級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建設。落實國務院國資委印發的《國資監管業務數據指標庫》,建立本級國資監管業務數據指標庫(2021年9月底完成);根據《山東省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建設實施方案》(魯國資辦字〔2021〕5號)要求,完成“三重一大”決策和運行監管、國有資產監管追責等重點應用系統建設(2021年10月底完成);建成覆蓋所監管企業全級次的國有企業組織機構基本庫(2021年11月底完成);各市國資委系統實現與所監管企業的數據常態化采集,并完成與省國資委系統對接和數據報送(2021年12月底完成);協同推進企業集團管控信息化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建設本企業在線監管系統,重點推進“三重一大”決策和運行監管、資金、項目、投資等重點監管業務信息化建設,提升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內部風險管控能力。(2021年全年,辦公室)
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方面
(十四)編寫《決勝倒計時——山東國企改革實錄》。全面梳理、總結我省國企改革“倒計時”取得的成績。(2021年4月,黨委宣傳與群團工作處)
(十五)舉辦全省國資系統政策研究室部門負責人培訓班。(2021年7月,政策法規處)
(十六)推進市縣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到2022年底,全省各級國有企業董事會實現應建盡建,其中集團公司和重要子企業董事會要設立規范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董事會中外部董事原則上占多數,選聘一批現職國有企業負責人及專業人才任專職外部董事,建立健全管理監督考核激勵機制,更好發揮作用;已建立董事會的,全面依法落實董事會各項權利,實現董事會規范運作。(2021年全年,企業改革處)
(十七)推進市縣國有企業依法建立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清單和議事規則。到2022年,全省各級國有企業全面建立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的管理制度,落實經理層職權;同步推進總經理履職監督工作,落實總經理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制度。(2021年全年,企業改革處)
(十八)深入推進全省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現代企業制度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樣板企業,每季度調度示范企業工作進展情況。(2021年全年,企業改革處)
(十九)深入推進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革。指導各市縣國資監管機構做好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革工作,每月調度市縣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革完成情況,確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收尾工作。(2021年全年,對外合作與綜合協調處、企業改革處)
(二十)深入開展對標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動。指導各市縣國資監管機構做好國有企業對標提升工作,推動監管企業提升總體管理能力,抓好市縣國企典型選樹工作。(2021年全年,企業改革處)
(二十一)做好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收尾工作。完善國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常態化移交機制,確保常態化移交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國資委的要求,開展剝離國企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自查,做好有關收尾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2021年全年,企業改革處)
(二十二)全面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落實落地。將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國企改革三年行動2021年重點任務》的通知相關內容轉發各市(2021年3月);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部署要求,持續抓好工作落實,按月調度各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情況(2021年3-12月);對各市開展“學先進、抓落實、促改革”專項工作情況進行調研,挖掘一批典型經驗(2021年5月);組織開展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情況專項督查(2021年9-10月);對各市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情況進行年度中期評估和年度期末評估(2021年6月、12月)。(政策法規處)
四、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方面
(二十三)策劃舉辦3至5場“省屬企業地市行”專題招商活動。組織省屬企業赴有關市開展企地合作,會同地方政府、國資委聯合舉辦專題招商活動,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2021年4月-12月,對外合作與綜合協調處)
(二十四)召開全省國資國企系統規劃發展業務培訓會。組織省屬企業、各市國資規劃發展業務科室負責人參加,交流工作經驗,開展國有資本布局優化、結構調整以及數字化轉型等方面的業務培訓。(2021年8月,規劃發展處)
附件:指導市縣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聯系表
附件
指導市縣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聯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