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就辦〔2021〕9號
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山東省“創業齊魯·樂業山東”行動方案(2021-2023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代章)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
山東省“創業齊魯·樂業山東”
行動方案(2021-2023年)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魯政發〔2021〕5號)要求,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七個走在前列”“九個強省突破”,以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目標,強化就業優先,突出創業引領,推動產業、企業、創業、就業“四業”聯動,著力打造國內一流的創業生態和就業環境,增強勞動者對就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3年,創業環境更加優化,勞動者投身創業創新活動積極性不斷增強,民營市場主體達到1300萬戶左右;每年城鎮新增就業在110萬人以上,每年高校畢業生留魯來魯就業5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創業助推計劃
1.強化創業示范引領。深入開展大學生(含海外留學生,下同)創業引領計劃,每年扶持2萬名以上大學生創業。實施留學人員來魯創業啟動支持計劃,每年支持一批留學人員創業企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或者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開展“大學生十大創業之星”“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選樹活動,選樹一批農民工之星。開展各具特色、主題鮮明的創業創新大賽、展示交流等活動,釋放各類群體創業創新活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總工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創業融資支持。進一步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體系,降低創業者和初創企業融資成本。拓寬企業金融輔導員覆蓋面,將各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的成長性初創小微企業納入輔導范圍。積極引入國內創投機構和基金入駐山東創業服務網,提高融資服務可及性。開展各類優秀創業投資機構和基金選樹活動。(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創業平臺支撐。培育20個左右省級創業創新示范綜合體。加強省級示范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建設,孵化1萬家創業企業、帶動5萬人以上實現就業。新建或拓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基本覆蓋農業大縣(市),吸引5萬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創新,帶動50萬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每年評估認定30家左右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到2023年,全省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達到400家左右,培育選樹500家“工友創業園”。(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創業能力提升。開展創業訓練營,每年培訓一批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用3年時間培訓5000名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咨詢師。加強創業培訓,每年培訓20萬人次以上。舉辦中青年企業家培訓班,每年培訓100名以上優秀青年企業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擴容提質計劃
5.強化來魯留魯就業。支持高校安排就業工作負責人到企業擔任人力資源顧問,企業負責人到高校擔任就業指導員,及時對接就業供求信息、開展就業指導。打造“山東—名校人才直通車”服務品牌,推動“名企進名校”“名校入名企”,吸引更多青年人才來魯留魯就業。各地可為符合條件的本地就業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安家補貼等,支持有條件的市對到本地求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臨時性住房安置或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6.強化靈活就業渠道。大力發展小店經濟,做大做強平臺經濟,推動新就業形態發展。統一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考試收費,降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靈活就業成本。開展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試點,大力推動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落實。探索發布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較為集中的行業(工種)市場工資價位。加強新業態行業工會組織建設,推動職工方和企業方開展集體協商,建立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派駐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促進有意愿、有經濟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積極推進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山東銀保監局、省總工會、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省工商聯和各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技能培訓質量。聚焦八大戰略發展需求和重點群體就業需要,開展緊缺工種、新就業形態等特色培訓,組織行業性、群體性專項培訓,推行“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每年培訓各類勞動者100萬人次。支持各市“一市一品牌”建設,結合本地重點產業發展需要,開展項目制培訓。每年遴選50個基礎條件好、示范引領作用強的公共實訓基地作為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公共實訓基地試點。建立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對經濟發展緊缺急需專業和職業(工種),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總工會、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服務增效計劃
8.強化市場就業手段。研究制定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促進市場化社會化就業。開展骨干企業培育活動,每年重點培育20家以上有特色、有潛力的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打造行業誠信服務品牌,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后監管,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強化公共服務質效。建設智慧就業服務大廳,推動線上線下服務深度融合,打造“就辦好”服務品牌。組織進企業、進園區、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為企業和勞動者送政策、送崗位、送信息、送服務、送維權,推動就業政策落實落地、就業服務提質增效。依托山東創業服務網,匯聚創業培訓、項目、資金、導師等資源,建立廣覆蓋、全要素、精準化的創業指導服務體系。組織開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充分就業社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創建活動,打造一批“樂業城市”“樂業社區”“樂業鄉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四)實施用工保障計劃
10.強化用工環境改善。引導企業進行生產線智能升級,減少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一線崗位對勞動力的依賴。加強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導服務,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適時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指導企業改善職工工作環境和就餐、住宿等生活條件,建立梯次培養機制,暢通職業發展通道,形成良好企業文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強化技能人才培養。適度擴大職業院校招生規模,建立專業布局動態調整機制,持續優化技能人才培養結構。實施技工教育優質校建設工程,推行校企雙制育人,推進一體化教學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質量。加強職業指導人員培訓,壯大職業指導隊伍,引導青年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價值觀。完善技能人才激勵機制,營造尊重勞動、尊重工匠的良好社會氛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強化用工專項服務。建立用工保障清單管理制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對缺工量較大的企業,實行用工專員服務,“一企一策”解決用工問題。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接缺工規模較大的重點骨干企業、重大項目,多渠道幫助企業解決缺工問題。加強跨省際勞務協作,開發一批勞務合作基地,設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務站。實施職業院校頂崗實習計劃,階段性幫助企業解決用工缺口。支持企業共享用工,開展用工余缺調劑合作,解決企業短期缺工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把實施“創業齊魯·樂業山東”行動作為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的重要抓手,結合各自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市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建立督導評估制度,對工作進度慢、落實不到位的市,進行提醒約談。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市要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加強政策解讀,總結宣傳好的經驗做法,挖掘推廣就業創業先進事跡,在全社會營造支持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