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關于支持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發展
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的部署要求,著力培育發展新動能,加快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
1.加強基礎和理論研究。聚焦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技術發展面臨的關鍵基礎理論和應用基礎技術難題,通過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企業、高校院所開展鈣鈦礦材料結晶生長與相變機制、鈣鈦礦太陽能電池表界面缺陷調控、穩定性衰減機理等基礎研究,為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發展提供理論支撐。(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2.支持關鍵技術攻關。圍繞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發展的創新需求,在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設立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專題,以“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支持有關單位圍繞關鍵材料、先進工藝及關鍵設備等開展攻關,加快推動大面積、高光熱轉換效率、高穩定性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技術發展。(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開展科技示范和公共研發平臺建設
3.實施科技示范工程。以應用場景為牽引,按照“技術攻關+產業化應用”的方式,組織實施科技示范工程,圍繞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材料體系、制備工藝、生產設備等開展全鏈條、系統性攻關,建成中試量產線,實現大面積、高效穩定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組件批量化制備,并支持在具備條件的地面電站、建筑園區等典型場景開展示范應用。加強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品關鍵技術指標的試驗驗證,探索建立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品的檢測和標準體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4.建設公共研發平臺。支持省內優勢單位牽頭,聯合產業鏈企業、高校院所等建設通用技術開發及試驗檢測平臺,為產業鏈企業和高校院所提供技術研發、測試驗證、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加快技術驗證,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納入省大型儀器共享平臺和省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管理,對提供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試驗驗證平臺,按照創新券政策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加強場景拓展和推廣支持力度
5.大力拓展應用市場。推動光伏應用場景開放,鼓勵相關企業生產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組件在地面電站、工業園區、海上光伏、建筑一體化等場景的規模化應用。鼓勵各市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新型光伏應用試點,加大對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品的采購應用力度,提升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發展水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
6.加大推廣支持力度。將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組件納入省級能源領域“三新”推廣目錄,加大推廣應用力度,并積極推薦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申報國家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支持符合條件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應用項目申報國家新型高效光伏電池技術示范。發揮政府采購導向作用,對首次投向市場、具有較大帶動作用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創新產品納入政府采購首臺(套)產品目錄;優秀創新成果通過“山東好成果”面向全社會發布推廣。對符合山東省首臺(套)技術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要求,且實現銷售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品,按規定落實獎補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產業體系建設和要素保障
7.強化產業鏈建設。支持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材料(鈣鈦礦材料、透明導電氧化物鍍膜玻璃、吸光材料等)、生產裝備(激光設備、原子層沉積設備等)、電池組件等領域項目建設和技術突破,引導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鏈各環節快速發展。常態化開展“雙招雙引”工作,支持有關市出臺針對性政策,加大力度招引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優質項目,提升產業集中度,打造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產業集群。支持符合條件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清單,由省級統籌用能等指標予以保障,并實施環評服務清單制度,“一對一”精準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做到“即來即審”。(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
8.加強人才培育引進。積極開展高層次人才引進等活動,依托頂尖人才“一事一議”“泰山人才工程”等人才政策,精準引進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技術與產業所需的人才(團隊),推動項目、平臺、人才、企業一體化布局。優化人才資源配置,破除人才流動障礙,支持高校院所專業技術人員依規通過企業掛職、兼職或者在職創辦企業等方式創新創業。鼓勵支持省內高校院所圍繞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發展需求設立相關博士點、碩士點,與企業開展研究生聯合培養,并開展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相關的研究。(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9.加強金融保障。對2024年起首次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鈣鈦礦太陽能電池科技型企業滿2年以上的創業投資機構,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引導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省科技股權投資和社會資本聯動支持。優化綠色金融資源配置,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強化銀行信貸、基金投資等協同服務,篩選符合標準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利用項目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精準金融服務。推動符合標準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利用項目納入省碳金融、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儲備等項目庫,搭建政銀企服合作對接機制,給予融資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