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發〔2024〕1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廳、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山東省海洋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廳,大連市海洋發展局、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寧波市海洋經濟發展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關于加強自然資源標準高質量供給和支撐服務的若干舉措》已經部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然資源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