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
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的實施意見
魯政辦字〔2024〕11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為做好全省今后一個時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快健全完善村莊保潔長效管護機制,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持續優化改善,提高農村人居環境舒適度,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求好不求快;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堅決反對形式主義,不搞“一刀切”;堅持農民主體,實用為本,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把群眾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立健全村莊保潔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
到2027年,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容村貌干凈整潔有序,農民群眾對農村人居環境滿意度顯著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更加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更加科學;農村衛生廁所基本普及,改廁后續管護服務更加高效;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二、全面美化提升村容村貌
(一)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常態組織村莊保潔,深化拓展“三清一改”內容,對房前屋后、街頭巷尾、田間路邊等重點區域生活垃圾進行重點清理,引導秸稈、柴草等有序堆放;對農村河道、坑塘、溝渠以及村莊周邊沿河區域內雜物等進行及時清理;規范農戶畜禽養殖行為,及時清理畜禽糞污,推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堅決杜絕養殖糞污直排、隨意堆放等現象。加大農村衛生環境知識普及,培養農民群眾良好衛生習慣。(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廣村莊美化綠化。以鄉村道路、村莊周邊、村內街道、公共場所為重點,開展環村林、護路林、農田防護林建設,開展農村“四旁”植樹,增加鄉村綠量。分類有序推進村莊殘垣斷壁、廢棄畜禽圈舍、破舊棚屋等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規范空間秩序。推廣村莊“微改造、精提升”,利用房前屋后閑置地,通過就地取材、變廢為寶等方式,建設小菜園、小果園、小苗圃園、小花園、小公園等“五小園”。(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負責)
(三)提高村莊規劃編制質量和實效。積極穩妥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支持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暫不編制村莊規劃的,通過縣(市)或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村莊規劃管理通則,基本實現鄉村地區空間規劃管理全覆蓋。強化鄉村風貌指引,立足實際,加強對村莊的歷史文化保護和特色風貌塑造,體現地域特色、農村特點和鄉土味道。全面建立鄉村責任規劃師制度,鼓勵鄉村設計師下鄉、選派專業技術人員進村指導,構建鄉村設計技術服務體系,提高鄉村地區規劃管理水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強化“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管理,健全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管護長效機制。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行動,有序推動設施設備提檔升級,確保農村生活垃圾及時清運處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99%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負責)
(五)促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與利用。鼓勵經濟基礎較好、群眾接受程度高的地方推行簡便易行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支持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協同推進農村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利用。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環衛清運網絡合作融合,推進農藥肥料等包裝廢棄物、廢舊農膜回收處理。(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六)合理確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選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優先采取資源化利用模式,分階段確定治理標準及技術工藝,不搞“一刀切”。距離城鎮較近且具備條件的村莊,優先納入城鎮污水管網;人口比較集中的村莊,優先采用相對集中式或集中式處理模式;常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村莊,優先選擇簡易處理或資源化利用方式。(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落實《山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鼓勵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推動專業化市場主體為主開展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并逐步將不同時期、不同主體建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收集系統,納入統一運維范圍。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評估,對運行不正常的集中式或相對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開展分類整改。(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管護。加強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及時將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納入監管清單,有序開展治理。加強已治理農村黑臭水體長效管護,落實水體巡查和保潔制度,防止返黑返臭。(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負責)
五、深入開展農村廁所革命
(九)鞏固提升農村改廁成果。開展農村改廁提升行動,聚焦改廁模式不合理、改廁質量不達標、后續管護未跟上等問題,強化問題摸排,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根據地方財力、群眾意愿等實事求是抓好問題整改,避免簡單推倒重來或以拆代改。穩步推進新改建無害化衛生廁所,引導農戶按標準改廁。加強農村供水、改廁、污水治理等統籌和有效銜接,破解農村改廁“上下水”難等問題,不斷提高改廁質量和實效。加快村衛生室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農村改廁后續管護機制。鼓勵引入市場主體組建專業化服務隊伍,整縣制打包規范開展糞污收集、轉運、資源化利用等后續管護服務。搭建農村改廁管護社會化服務平臺,開展廁所維修、糞污清掏等便民服務,提高服務效率,確?!皫邏牧擞腥诵蓿S污滿了及時抽”。加強農村公廁日常管護,將農村公廁納入村莊保潔范圍。(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負責)
(十一)強化廁所糞污資源化利用。以農牧循環、就近消納、綜合利用為主線,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模式。探索廁所糞污與畜禽糞污統籌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開展廁所糞污收集利用??偨Y推廣一批廁所糞污資源化利用的典型經驗模式,加強宣傳引導,擴大示范效應。(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健全村莊保潔長效機制
(十二)健全村莊保潔管護機制。壓實地方政府和職責部門、運行管理單位責任,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監督的村莊人居環境長效管護機制,劃定管護網格、配備管護人員、細化管護標準、明確管護要求、落實管護責任。明確第三方服務主體職責邊界、工作內容,優化考核辦法,提高市場化保潔服務水平。利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做好村莊保潔及街巷、管網等公共設施管護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增強主人翁意識。推行“積分制”“信用+”等模式,建立農民維護和參與環境保潔激勵機制。完善村規民約,明確村民維護村莊環境的責任和義務,堅持村內事村民議村民定村民管,將“門前三包”責任制納入村規民約,發動村民自覺維護房前屋后衛生秩序。通過志愿者服務、美麗庭院建設等形式,引導群眾形成美德健康的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委社會工作部、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大資金投入。通過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完善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機制,用好地方政府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居環境項目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依法探索建立農戶合理付費、村級組織統籌、政府適當補助的農村人居環境管護運行經費保障制度。創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融資模式,吸引帶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大力支持、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強化政策集成,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納入鄉村振興示范片區、和美鄉村等,統籌規劃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適用技術研發推廣。鼓勵高校、科研單位、企業圍繞人居環境整治模式化、廁所改造實用化、垃圾處理減量化、污水治理資源化、協同處理一體化、評價體系規范化等多個方面,加快節能節水降耗、資源循環利用等新裝備研發,開展適用技術集成示范,編制標準規范和推廣模式,形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綜合解決方案。推進綠色建材下鄉,提高鄉村建設水平和標準檔次。(省科技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工作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等部門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組織領導、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共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監督指導。根據村莊類型,立足實際,做好分類指導。加強工作調度和督促指導,壓緊壓實責任。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合督導機制,優化督導檢查方式,避免分頭督導、重復督導,努力減輕基層負擔。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一切從群眾需求出發,堅決避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十八)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好經驗好做法,大力推介和美鄉村建設成效,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的良好氛圍。(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9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