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工作,2020年,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有關部門印發《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近期,結合全省工作實際,省自然資源廳對《辦法》進行修訂,起草了《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8日。
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采取書面形式,將修改內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見提出人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通過電子郵箱或傳真反饋省自然資源廳。
傳真:0531-51791154,電子郵箱:stxfks@shandong.cn
附件: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