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魯辦發〔2016〕10號)。去年底,省國資委聯合省財政廳、山東證監局出臺了《山東省屬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工作實施細則》(魯國資〔2016〕4號)。今年初,省國資委又出臺了《關于省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發揮中小股東作用的指導意見》(魯國資〔2017〕1號)。這些文件為省屬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操作遵循,三個文件的出臺均走在全國前列,特別是發揮中小股東作用的意見更是全國首創。在具體推進過程中,省國資委堅持試點先行、穩妥推進、一企一策分類實施,首批在省屬企業中選擇了58戶企業開展試點。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和探索,省屬企業混改試點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整體進展平穩有序。截至今年3月底,58戶試點企業全部制定改革方案,12戶已基本完成。作為試點企業標桿的山東交運集團,目前其職工安置方案已獲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混改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二是改革成效初步顯現。已經完成混改的企業,不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領作用,自身經營狀況也得到明顯改善。兗礦集團權屬金通橡膠資產負債率由改革前的104%下降為89.7%,凈資產收益率提高30%。山東國托、山東玻纖引進戰略投資者后,上市步伐進一步加快,目前都完成了上市材料的申報。目前,省屬企業共有7戶進入上市待審程序,資產證券化步伐明顯加快。
三是體制機制發生根本性轉變。58戶企業混改方案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設計了規范的公司治理體系,已完成混改的企業,普遍構建了“三會一層”定位清晰、權責對等、協同運轉、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運行機制,企業的市場化意識、競爭意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
四是企業運營效率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山東黃金、新華制藥通過資本市場定向增發,成功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潛力和積極性得到充分激發,工作效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