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助力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創新服務 婦女事業發展,充分利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齊 魯股權”)市場化、專業化優勢資源推動女性雙創企業與資 本市場有效對接,根據《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特色板塊管理辦 法(2020年修訂版)》和齊魯股權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巾幗創業創新板,簡稱“巾幗板”,旨在通過齊 魯股權專業化、市場化平臺,為女性雙創企業提供資本市場 配套服務,吸引資本要素幫助更多女性雙創企業規范提升、 做強做大。
第三條巾幗板突出女性創新創業屬性,要求掛牌公司 的創始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符合一項即可)為女性。
第四條 巾幗板的掛牌公司分別歸屬于精選板、成長板 兩個掛牌主板塊內。申請人按照齊魯股權精選板股票(股權) 掛牌業務規則、齊魯股權成長板股票(股權)掛牌業務規則 有關規定選擇掛牌主板塊,并按照有關要求及程序制作掛牌 申報材料。
第五條申請人需在精選板、成長板掛牌材料的基礎上 明確掛牌巾幗板,并做好特色說明。
第六條巾幗板按照現有精選板、成長板股權代碼進行管理,不再選用專屬股權代碼。
第七條 企業首次申請股票(股權)掛牌的,只允許選 擇一個特色板塊,選擇巾幗板掛牌的同時不得選擇其他特色 板塊。
第八條 巾幗板掛牌公司應遵守齊魯股權關于掛牌公司 管理、信息披露等業務規則。
第九條 已在齊魯股權掛牌的公司,符合巾幗板要求, 向齊魯股權提出掛牌巾幗板申請(含證明材料)的,該公司 可納入巾幗板管理。
同時現有巾幗板掛牌公司不再符合要求的,齊魯股權有 權進行調整。
第十條 本細則由齊魯股權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