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
各掛牌公司、相關督導機構:
為做好掛牌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以下簡稱“本次半年報”)的編制、報送和披露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披露主體范圍
凡在2017年7月1日前掛牌的掛牌公司應當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報的上報工作。
二、披露方式
公司應當于7月1日-7月31日期間直接登陸齊魯股權交易中心半年報報送系統(www.qlotc.cn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綜合展示平臺)填寫。無需預約。
詳情見附件。
齊魯股權交易中心
2017年6月28日
附件:2017年半年度報告具體要求
一、總體要求
(一)公司董事長為本次半年報編制、披露工作第一責任人,財務負責人為財務報告的直接責任人,董事會秘書負責組織和協調半年報的編制、報送與披露工作。
?。ǘ┒聲貢M織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財務負責人等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通知及附件內容,明確本次半年報披露工作具體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本次半年報。
?。ㄈ┒綄C構應認真督導公司做好本次半年報的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時披露。
二、具體安排
(一)披露主體范圍
2017年7月1日前掛牌的掛牌公司應當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報的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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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半年報在齊魯股交中心網站披露,如公司同時通過其它媒介披露的,披露時間不得早于在齊魯股交中心網站披露的時間。公司應備置本次半年報及相關材料于公司董秘處,供股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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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編制要求
?。ㄒ唬┓?017年7月1日前掛牌的掛牌公司均應披露半年報。財務數據可不經審計; 股東人數在20人以內且掛牌時和掛牌后未開展定向股權增資及其他融資的、未交易過的掛牌企業可以選擇備案披露。
?。ǘ┍敬伟肽陥笠玫臄底謶敳捎冒⒗當底?,有關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指人民幣金額,并以萬元或萬股為單位。
(三)凡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不論是否有明確規定,公司均應披露。相關事項未發生的,應說明相關事項未發生,不得不做說明。
四、監管措施
未按要求披露本次半年報的企業,齊魯股交中心將視情況采取官方網站集中公示、停牌、摘牌等處理措施。并將相關披露情況函告直投基金及企業所在地的區縣金融辦。
五、其他事項
(一)公司預計不能在7月31日前公布本次半年報的,應當在7月25日前向齊魯股交中心申請延期。
(二)本次半年報披露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本次半年報的內容。